[汽車之家 資訊] 6月6日,北京市發(fā)改委發(fā)布《關于調整本市出租汽車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》,按照通知,新的出租汽車價格為3公里以內13元,基本單價每公里2.3元。燃油附加費每運次1元。北京市新的出租車價格將自2013年6月10日起執(zhí)行。
北京市新的出租汽車價格標準:
北京市出租汽車價格標準 | |
收費項目 | 收費標準 |
3公里以內收費 | 13元 |
基本單價 | 2.3元 |
低速行駛費和等候費 | 根據乘客要求停車等候或由于道路條件限制,時速低于12公里時,每5分鐘早晚高峰期間加收2公里租價(不含空駛費),其他時段加收1公里租價(不含空駛費)。 |
預約叫車服務費 | 提前4小時以上預約每次6元,4小時以內預約每次5元。 |
空駛費 | 單程載客行駛超過15公里部分,基本單價加收50%的費用;往返載客(即起點和終點在2公里(含)范圍以內)不加收空駛費。 |
夜間收費 | 23:00(含)至次日5:00(不含)運營時,基本單價加收20%的費用。 |
合乘收費 | 合乘里程部分,按非合乘情況下應付金額的60%付費。 |
燃油附加費 | 1元/運次 |
備注:1. 早高峰為7:00(含)-9:00(不含);晚高峰為17:00(含)-19:00(不含)。 2. 出租車計價段里程精確到500米,時間精確到2.5分鐘;出租汽車收費結算以元為單位,元以下四舍五入。 3. 過路、過橋費由乘客負擔。 4. 按日結算的包車及出北京行政區(qū)域的客運業(yè)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(jié)價。 |
按照《關于調整本市出租汽車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》,北京市出租汽車價格調整為3公里以內13元,基本單價每公里2.3元。燃油附加費標準調整為每運次1元;早、晚高峰期間時速低于每小時12公里時,由之前的每5分鐘加收1公里租價調整為加收2公里租價,即4.6元。
北京市出租車漲價前/后價格對比 | ||
在不堵車情況下: | 漲價前 | 漲價后 |
3km內 | 10.00元 | 14.00元 |
5km | 17.00元 | 19.00元 |
10km | 27.00元 | 31.00元 |
早晚高峰堵車30分鐘需要多花: | 12.00元 | 27.60元 |
此外,《關于調整本市出租汽車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》自2013年6月10日起執(zhí)行。在2013年6月10日至6月30日出租汽車計價器調整期間,新舊價格并行,已調整計價器并更換價標的出租汽車按新價格標準執(zhí)行,未調整計價器或未更換價標的按現(xiàn)行價格標準執(zhí)行,6月30日全部完成北京市出租汽車計價器調整和價標更換工作。
北京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動態(tài)調整辦法:
一、北京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標準與出租汽車常用油品最高零售價(以下簡稱油價)變動幅度實行聯(lián)動。
二、以3個月為1個周期,定期測算油價變動幅度,調整燃油附加費標準。
三、油價每提高(或降低)0.8元/升,燃油附加費相應提高(或降低)1元/運次。油價波動未達到0.8元/升時,燃油附加費不作調整。
四、油價變動水平不足0.8元/升,按照“順序承擔油價風險,適時疏導油價影響”的原則,采取駕駛員負擔和企業(yè)、政府臨時補貼措施。具體辦法由北京市交通委會同市財政局制定實施。
五、油價變動幅度由北京市交通委運輸局測算。當油價變動達到燃油附加費調整幅度時,由北京市交通委運輸局提出調整燃油附加費申請,經北京市發(fā)展改革委同意,對外公布實施,不再另行聽證。
六、本辦法自2013年7月1日起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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