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汽車之家 資訊] 據廣州交警官方消息,為調節(jié)道路交通流量,緩解交通擁堵,保障市民生產生活出行需要,廣州將于2月6日(下周一、正月十六)恢復實施“開四停四”。
違反管理措施如何計算和處罰?廣州市公安交警部門將依托全市電子警察拍攝系統(tǒng)對違反“開四停四”管理措施的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進行拍攝執(zhí)法。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在管控區(qū)域最長可連續(xù)行駛4天(自然日,下同),行駛4天后,如果還想在管控區(qū)域內行駛,必須停駛4天以上,如果沒有停駛、或停駛時間不足4天就在管控區(qū)域內行駛,該車就違反了管理措施。
對于違反管理措施的行為,將按產生違法行為的自然日數量計算其違法行為次數,每輛車每個自然日處罰1次。每次違反規(guī)定行使的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處200元罰款,并記1分。(編譯/汽車之家 李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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