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汽車之家 資訊] 日前,華晨寶馬汽車有限公司及寶馬(中國)汽車貿易有限公司根據《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》和《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》的要求,向國家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備案了召回計劃,決定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車輛,共計72847輛。
『寶馬320i』
『寶馬325i』
『寶馬116i』
『寶馬118i』
『寶馬120i』
『寶馬318i』
『寶馬320i』
『寶馬325i』
『寶馬330i』
召回范圍:
一、華晨寶馬汽車有限公司:
召回2010年3月18日至2012年2月24日期間生產的部分華晨寶馬318i、320i及325i車輛,共計39153輛;
二、寶馬(中國)汽車貿易有限公司:
召回2007年8月30日至2013年8月27日期間生產的部分進口寶馬116i、118i、120i、318i、320i、325i、330i車輛,共計33694輛。
召回原因:
本次召回范圍內車輛用戶手冊對于涉水行車提示“涉水深度最大為30厘米”的描述有誤。由于電動轉向機(EPS)的轉矩傳感器殼體在滿載狀態(tài)下距離地面高度為28cm,若車輛多次在超出電動轉向機(EPS)設計允許的涉水環(huán)境下行駛(涉水深度超過25cm,車速超過步行速度5km/h),轉矩傳感器的密封性可能受到影響,導致其進水損壞,最終使得車輛喪失轉向助力功能,增加車輛發(fā)生事故的風險,存在安全隱患。
解決辦法:
華晨寶馬汽車有限公司及寶馬(中國)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將免費為召回范圍內的車輛檢查電動轉向機(EPS),更換因本次召回原因而進水損壞的電動轉向機(EPS),以消除安全隱患。同時會為召回范圍內的車輛免費修正用戶手冊涉水提示說明。其內容為:本車涉水深度最大為25厘米(約等于輪圈上位置最低的螺栓固定孔處的高度),在此深度的水中行駛時,車速不要超過步行速度(5km/h),否則可能損壞發(fā)動機、電氣系統和變速箱。
本次召回活動是在國家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啟動缺陷調查情況下開展的。受調查影響,華晨寶馬汽車有限公司及寶馬(中國)汽車貿易有限公司決定采取召回措施,消除安全隱患。
應急處置措施:
用戶應避免駕駛車輛在水深超過25cm的積水路段行駛;在水深為25cm的積水路段行駛時,速度不應超過步行速度(5km/h)。
華晨寶馬汽車有限公司及寶馬(中國)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將以掛號信或互聯駕駛消息等形式通知相關用戶。用戶可撥打寶馬售后服務熱線:400-800-6666(固話或手機撥打均可),了解此次召回的詳細信息。此外,也可登錄網站dpac.samr.gov.cn、www.recall.org.cn,關注微信公眾號(SAMRDPAC),了解更多信息,反映缺陷線索。
好評理由:
差評理由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