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汽車之家 行業(yè)] 4月18日消息,據(jù)新華社報道,又一位奔馳車主遭遇到了車輛發(fā)動機核心部件的質量問題,同時也曝出在購車過程中被收取了5856元的“金融服務費”。
新華社消息稱,車主劉先生(專職律師)于今年3月15日在北京百得利之星銷售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北京百得利之星”)通過按揭的方式購買了一輛奔馳C260(參數(shù)|詢價) 1.5T混動版。但購買新車僅7天后,劉先生在高速上駕車時車輛突然亮起“加注機油”警示燈,劉先生隨即緊急停車并撥打應急救援電話。
故障車輛在經過河北滄州的奔馳4S維修店檢測后,專業(yè)人員告知劉先生是汽車的發(fā)動機核心部件出了問題,需要生產廠家拆開發(fā)動機才能進一步處理。而劉先生在聯(lián)系北京百得利之星后被告知,需要劉先生聯(lián)系維修4S店或者奔馳廠家解決此事。
劉先生認為,“三包”期內,維修超過了5天,4S店有義務為他提供備用車,但遭到拒絕。北京百得利之星銷售人員則表示,“我只負責賣車,別的東西管不了,可以幫你聯(lián)系,但沒有義務去解決!
不過,劉先生在與位于北京亦莊的生產廠家北京奔馳汽車有限公司取得聯(lián)系后又遇到了新的困惑,工作人員稱,北京奔馳負責銷售和生產的是不同的公司,新車出現(xiàn)問題需要找銷售方解決,作為廠家只能根據(jù)銷售和用戶協(xié)商的結果進行相應配合。工作人員坦言,“說白了我們就是兩家公司,所以存在您反饋的難協(xié)調的問題!
『劉先生交給4S店5856元金融服務費發(fā)票』
此外,劉先生還發(fā)現(xiàn),自己在購車過程中也被收取了金融服務費。在劉先生所展示的發(fā)票中,“貨物或應稅勞務、服務名稱”上寫著金融服務費,共計5856元。劉先生稱,“我當時想全款購車,銷售說貸款能有優(yōu)惠,引導我貸款,收了5856元的金融服務費!
劉先生稱,經過了一個月各種合理合法途徑的嘗試后事情仍未得到妥善解決。同時,劉先生也希望4S店能夠退還金融服務費。(消息來源:新華社;編譯/汽車之家 鮑彬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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